关于公布2017年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计划的通知
各镇区文体教育局(教育事务指导中心),市直属初中:
根据《中山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》(中招委〔2017〕1号)和《中山市优质普通高中实行指标生分配录取工作方案》(中教体〔2015〕86号)的文件精神,今年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提高至50%。依据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对2015-2016学年初中教学质量评价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的通报》(中教体〔2016〕53号)及中山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对2017年各镇(区)教育事业发展水平评估结果,对2017年优质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计划进行分配,现予以公布。
如对具体计算过程和结果有疑义,请与市教育教研室周曙老师联系,联系电话:89989410。
附件:
1. 2017年中山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名额分配直属初中、民办学校一览表;
2. 2017年中山市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名额面向镇区(公办初中)分配一览表;
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
2017年6月1日